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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游戏已经成为一种新的文学形式
游戏和文学的交集由来已久,由文学作品改编的游戏数不胜数,金庸的武侠小说,四大名著都曾改编成各种质量参差的页游。此外还有一些小说因为游戏作品的火爆才为人所知,其中的代表便是著名的奇幻 RPG 游戏《巫师》系列,在游戏大卖之后,这本波兰小说才被翻译成英文在海外出版。甚至不少人还以为小说是根据游戏改编的,这也让原著作者斯帕克沃斯基十分郁闷。
上文中讨论的,是以文字内容主的电子游戏,但其实文学的游戏化早在古代就已经出现,古人宴会上的行酒令就是一种文字游戏,李白杜甫等盛唐文人都是骨灰级玩家。虽然现在已经没有什么人会玩这种游戏,不过在互联网时代,依然有人尝试利用计算机来发掘文字的乐趣,在红白机出现在 80 后的童年之前,被称为「互动式小说」的文字冒险游戏也曾风靡一时。1976 年,一位叫做 William Crowther 的美国程序员为了哄女儿开心,以自己在国家公园洞穴探险的经历为蓝本,创作叫了一款名为《巨洞冒险》(Colossal Cave Adventure)的游戏,游戏没有任何动画和音效,玩家必须阅读画面中的文字,并根据情节输入不同的文字指令来进行游戏。
在 00 后中流行的语 C,比起需要掌握基础编程语言的 MUD 游戏门槛更低,但本质上都是互联网平台上以文字为主体的一种角色扮演游戏。即便是创造出世界第一款文字游戏的 Roberta Williams 恐怕也想不到,文字游戏会以这种形式再次流行起来。
在谈论文学和游戏的关系的时候,我们需要厘清到底什么是文学,什么是游戏。通常我们不会将改编成影视作品的文学作品再视作文学,在八大艺术的分类中,文学和电影也独立的两个类别。那么那些以文字叙事推动的电子游戏还能算是文学吗?进一步说,文学是否只能以文字的形式呈现呢?
至于什么是文学?一个常被引用的定义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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